严整市场乱象 坚守品牌初心——平衡态关于规范经营渠道、严厉打击假冒侵权的郑重声明
发布日期:2026-07-30
阅读量:21

2000 年,赵宗平董事长将先进健康科技引入中国大陆,并在广州番禺开设健康体验门店。2004 年出资成立广州南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;历经六年深耕沉淀,2010 年正式注册成立广州平衡态健康产业科技有限公司。公司坐落于广州金山谷意库跨国商务总部片区,汇聚高精尖科技资源与行业精英,是一家集健康产品研发、生产、销售于一体的现代化健康企业,主营五大系列产品:红蓝光系列、高医生理疗设备、艾灸磁能仪、健康家居、营养膳食,专注为大众提供专业、科学的整体健康解决方案。

深耕大健康领域二十六载,平衡态始终秉持 “健康天下人,幸福千万家”的企业使命,深耕实体、诚信经营。多年来,公司严格恪守统一品牌、统一渠道、统一授权、统一正品 的核心经营准则,坚守真品初心、以真心换真情。所有授权终端门店严禁售卖非平衡态品牌杂牌产品,坚定不移筑牢百年民族品牌根基,致力于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正规、安全、有效的健康产品与专业服务。统一正品、规范经营,是平衡态对品牌的自信坚守,更是对每一位消费者的郑重承诺与权益保障。

1421316df4cf30d7a0e5fe90d0474339.jpg

18fb8982089483c072652c0c9ab818a1.jpg

近年来,市场侵权乱象频发,部分不法分子无视行业规范与法律法规,严重扰乱市场秩序、侵害消费者及我司合法权益,主要违规乱象如下:

一是假冒身份、虚构合作资质。个别人员冒用平衡态品牌名义,编造虚假合作关系、伪造品牌授权资质,冒充我司董事长助理、总经理、部门总监、战略合作方等高管及内部职务,骗取客户信任,违规兜售非授权产品、掺杂售卖杂牌商品。我司郑重声明,公司从未生产、销售任何非 “平衡态” 注册商标产品。身份真伪查询热线:400-626-8836。

二是仿冒品牌、网络售假牟利。部分不法分子私自盗用我司品牌 LOGO、产品实拍图、企业经营资料及企业文化内容,恶意模仿、拆解我司品牌体系,虚构线下门店信息,通过各类网络平台开展非法售假活动。网络流通的所谓 “平衡态产品” 普遍存在重大质量漏洞:多数产品无机身唯一编码,部分产品编码无官方生产、检验溯源记录,大量产品刻意对品牌 LOGO 打码遮掩,以上所有产品均非我司正品、与我司无任何关联。我司全系产品严格遵照国家医疗器械生产标准规范生产、检验、出厂,每一件正品均配备可追溯的官方货源、质检及售后记录,全程有据可查、有源可溯。产品真伪查询热线:400-626-8836。

d4cdd62ab60a5517d8c87a773cf8db22.jpg

为维护公平公正、诚信合规的商业秩序,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,构建安心、省心、放心的健康消费环境,我司特此郑重公告:

1.我司严格执行 “四统一” 经营标准,全国仅授权线下实体门店为唯一正规销售渠道,从未授权任何个人、网店及第三方网络平台销售产品。京东、淘宝、拼多多、闲鱼等所有线上平台售卖的所谓 “平衡态产品”,均为假冒伪劣产品,我司法务团队已持续取证,依法从严打击各类侵权售假行为。

2.平衡态所有授权门店售卖的正品,均带有 “平衡态” 官方注册商标,具备专属机身编码、完整生产溯源记录及质检合格证明。凡无品牌标识、无机身编码、无官方溯源信息的产品,均为非正规假冒产品。

3.全国平衡态授权终端门店,只经营、只售卖平衡态自主品牌系列产品,绝不销售任何外来杂牌、非授权商品,坚守正品品牌经营底线。

4.消费者在平衡态官方实体门店购买的所有产品,均受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合法保护,可享受完整、正规的官方售后保障服务。所有线上渠道购买的假冒产品,无质量保障、无售后服务、不受法律保护,相关风险及后果均由购买者自行承担。

5.任何冒用我司品牌、伪造企业职务、虚构合作授权、仿冒产品售假、传播虚假信息等侵权违法行为,均与广州平衡态健康产业科技有限公司无关。我司法务部将持续全程取证,依法追究侵权主体的全部民事、行政乃至刑事责任,坚决捍卫品牌权益与市场秩序。

投诉热线:400-626-8836

侵权举报专线:19168927501(线索查实奖励 100000 元)

特此声明!

广州平衡态健康产业科技有限公司

2026年7月30日

485ad0400db4477a439d294bee27fce8.jpg
b80ca8cda52f0ba491d8f23e07389ea9.jpg
图片
图片
END

健康天下人,幸福千万家!

平衡态立体健康空间,只为健康高品质新生活!


专栏:平衡态新闻
作者: 平衡态
原文链接: 阅读原文
上一页:八一·建军节丨峥嵘岁月,铁血铸军魂 —— 热烈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9周年
下一页:热烈庆祝平衡态第 28 期《福慧双修》智能培训会・大同站圆满成功!
最新评论